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办理,办理期限为3月1日-6月30日,3月21日-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同事们想了解自己是否退补缴个人所得税,请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情形: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二、办理渠道
(一)下载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
三、申报方式
(一)标准申报模式:适用于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
(二)简易申报模式:适用于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平时预缴个税的纳税人。
四、温馨提醒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在2023年未享受的税前扣除,您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年终绩效计税方式的选择
可以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界面,通过比较“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的个人税负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计税方式。
注:计税方式的不同,将会影响汇算的税款计算结果。
本年与往年汇算清缴的关联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2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境外收入的填报
有境外收入的个人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使用)”办理。
申报过程中,请您谨慎点击“申诉”按钮,误点击会影响您正常办理年度汇算。如您对收入有疑问,请联系该笔收入对应的扣缴义务人,不实申诉导致少缴税款将影响纳税信用。
按时足额补缴税款
请您务必真实、准确、完整申报相关信息,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