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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08月05日 14:34点击: 次 作者: 来源:安全环保部

2022年7月28日,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组织召开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的有石化集团(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兰州新区化学工程公司(施工单位)、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甘肃联合检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兰州新区化工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单位)以及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依据《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化工园区东区内工业水管网。供水区域为纬五十九路至货站北路、经三十四路至经三十六路区域。园区主管线沿纬五十九路西侧接入,接入管线口径拟定为 DN600。输水管线沿经三十四路、经三十五路、经三十六路由北向南铺设,沿货站北路、纬五十一路、纬五十三路、纬五十四路、纬五十五路、纬五十七路、纬五十八路、纬五十九路由西向东铺设,全园区管线以环状结构单管布局,纵横互通管道总长度约26.446公里。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31日,石化集团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对施工期大气、水、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月22日对其予以批复(新环审发〔2020〕4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563.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19%。

(四)验收范围

阶段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依据

施工期

废气

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噪声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围挡、设置围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固体废弃物

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合理妥善处置

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

临时占地覆土

恢复植被,减少工程导致的水土流失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经三十六路以东区域道路未铺设,导致经三十六路以东区域未敷设供水管网(管道长度为12.554公里),后续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情况再进行管网敷设。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有关规定判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直接进行验收工作。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施工区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设置硬围挡,挖方堆场苫盖,临时土方回填等过程及时覆盖并洒水降尘;日常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减缓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

(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管道试压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车辆统一在修理厂进行维修,施工现场未产生含油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音设备,对施工车辆限速及禁止随意鸣笛,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等现象。

(四)固体废物

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施工期间,第三方监测公司在作业区下风向20米处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2)噪声

施工期间,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夜间、昼间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依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在项目施工期间、验收期间均能做到妥善处理及达标排放;运营期间项目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自身不会产生污染,运行单位有专人对管线巡查,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好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各项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环境保护效果,未对区域环境噪声不利影响。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继续加强管道沿线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档案,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期:202285-824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张秀萍

联系电话:18693582362


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