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组织召开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东区消防水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的有石化集团(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兰州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兰州新区化学工程公司(施工单位)、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甘肃联合检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兰州新区化工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单位)以及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依据《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东区消防水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块区,建设内容包括精细化工园区东区的三座消防水站及配套管网24km。本次工程服务区域为景中高速以东区块,东至:经三十七路;南至:纬五十路(货站北路);北至:纬五十九路,西至:经三十四路,总面积约 11.402km2(1140.2h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2月,石化集团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东区消防水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水、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3月6日对其予以批复(新环审发〔2020〕 6号)。2020年3月7日开工建设,2020年6月30日建设完成,在建设和运行期间无环保投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883.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万元,占总投资的0.30%。
(四)验收范围
阶段 | 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依据 |
施工期 | 废气 | 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 |
噪声 |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围挡、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 |
固体废弃物 | 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城建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合理妥善处置 | |
废水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 / | |
临时占地覆土 | 恢复植被,减少工程导致的水土流失。 | / | |
运营期 | 废水 |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
噪声 | 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限值。 | |
固废 | 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合理妥善处置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内容变化情况说明:因纬五十四路与纬五十三支路之间有物流园货场项目铁路专线,考虑到铁路基础安全,工程项目未敷设至五十四路,经三十四路、经三十五路、经三十六路铁路下方涵洞托管未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文件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别,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验收阶段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情况基本一致,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直接进行验收工作。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区域“六个百分百”抑尘标准要求措施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挖方堆场苫盖,临时土方回填等过程及时覆盖并洒水降尘;日常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减缓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车辆统一在修理厂进行维修,施工现场未产生含油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音设备,对施工车辆限速及禁止随意鸣笛,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等现象。运营期间,泵站房内设备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较大设备加装了减震器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消防站内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设备噪声,已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加装减振及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152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mg/m3)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值均低于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依据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了有效治理,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无废气产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所规定的验收要求,对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对照核查,认为其环保设施总体已按要求落实。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总体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继续加强管道沿线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档案,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公 示 期:2022年8月5日-8月24日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秀萍
联系电话:1869358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