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组织召开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热力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的有石化集团(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青海省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兰州新区化学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上海青帝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甘肃联合检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兰州新区化工热电有限公司(运行单位)以及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依据《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热力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块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敷设精细化工园区东块区热力管网,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内蒸汽管道、区域换热站、采暖热水管道、蒸汽凝结水管道四部分,工程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蒸汽管网总长9.6km;北区和南区汽水换热站各一座;采暖热水管网总长2×6.65km;凝结水管网总长4.43km。项目二期建设蒸汽管网总长8.8km;北区建设两座汽水换热站,南区建设一座汽水换热站;采暖热水管网总长2×7.97km,新增1.84km;凝结水管网总长4.43km。项目实际总投资2065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石化集团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热力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对施工期大气、水、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4日对其予以批复。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650.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00万元,占总投资的0.31%。
(四)验收范围
阶段 | 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依据 |
施工期 | 废气 | 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 |
噪声 | 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围挡、设置移动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 |
固体废弃物 | 废弃土方用于周边土地平整;建筑垃圾、废水泥渣和管道焊接废焊材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合理妥善处置 | |
废水 | 密闭性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 / | |
临时占地覆土 | 恢复植被,减少工程导致的水土流失。 | /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东区块入驻企业的增加,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纬五十路(淮河大道/货站北路)以北,增建了经三十四路至经三十五路管网,共计1.1km;纬五十八路以北,增建了经三十六路至中保公路管网,共计0.52km;纬五十九路以南,增建了经三十六路至中保公路部分管网,共计0.22km,合计1.84k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2020年版本)》的通知(文件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别,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验收阶段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情况基本一致,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直接进行验收工作。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施工区域“六个百分百”抑尘要求;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挖方堆场苫盖,临时土方回填等过程及时覆盖并洒水降尘;日常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减缓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车辆统一在修理厂进行维修,施工现场未产生含油废水。
(三)噪声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音设备,对施工车辆限速及禁止随意鸣笛,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等现象。在设计及施工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143m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mg/m3)
(2)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及夜间噪声最大值均低于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所规定的验收要求,对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对照核查,认为其环保设施总体已按要求落实。本报告认为项目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总体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结论
本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所规定的验收要求,对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对照核查,认为其环保设施总体已按要求落实。该项目现有建设工程总体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继续加强管道沿线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档案,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公 示 期:2022年8月5日-8月24日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秀萍
联系电话:18693582362
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热力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