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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十个严禁”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

2020年01月03日 15:28点击: 次 作者: 来源: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兰州新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重申作风纪律要求和“十个严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提早“打招呼”、集体约谈等方式,就双节期间公款使用、公车使用等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用公款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宴请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节假日期间,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查纠“四风”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及时开展约谈或通报;对节日期间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与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持续发力,切实查纠“四风”突出问题,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兰州新区纪工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