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兰州新区纪工委实施执行告知、执行公开、台账管理、责任追究四项制度。
行处分执行告知制。针对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相关人员因业务不熟而导致党政纪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纪工委案件审理处在将党政纪处分决定交付给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执行的同时,告知其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各个事项及其程序、时限等要求,督促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执行。
二是实行处分执行公开制。针对个别党支部或单位不愿将处分决定公开,或者不按规定的范围公开,致使党政纪处分决定应有的震慑效果未能充分发挥的问题,在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要求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同时报送召开党员大会或全体干部大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确保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三是实行处分执行台账管理制。针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因涉及部门多、事项多、周期长而导致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纪工委案件审理处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台账,对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上报后,案件审理处及时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各个事项录入台账。通过台账管理,每件案件的党政纪处分决定哪些事项已经执行到位,哪些事项暂未执行到位,可以轻松明晰地掌握。对已经执行到位或者整改到位的党政纪处分决定,及时进行销号处理。对未执行到位的事项,督促限期整改。
四是实行处分执行责任追究制。将各部门、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党政纪处分决定下发至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后,对处分决定下发后1个月内仍未上报执行情况的,新区纪工委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被处分人所在党支部或单位限期内上报执行结果。对于下达《督办通知书》后,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对被审查人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