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四强化”严守办案纪律
2017年12月12日 16:06点击: 次 作者: 来源:
兰州新区纪工委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克服重案件查办、轻办案安全的现象,时刻把办案安全与查办案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强化办案安全理念。把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列为日常学习教育内容,结合各种会议和集中学习,不断强化纪检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做到以法纪为红线、安全为底线,把依纪依规、安全文明贯穿纪律审查始终。
二是强化办案安全监管。做到从被调查人员进入谈话场所到离开谈话场所,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小组设立安全员,对谈话对象进行监督的同时对办案人员和陪护人员一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注重督促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身上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
三是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调查方案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安全检查,重点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清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是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先后制定《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规定》《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谈话室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被谈话对象接送登记表》《谈话对象健康状况登记表》《被谈话对象谈话期间活动情况登记表》《案件查办外出登记表》《谈话登记表》等各类表格,对办案人员外出办案到安全回来进行了详细登记掌握,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兰州新区纪工委 供稿)